关于对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集中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 来源: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管工科〔2021〕104号)文件要求,济源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拟于2025年6月组织专家对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范围对象。验收对象为2021年以来同意建设并已满2年建设期的市级重点实验室。(附件1)
2.实施周期。验收周期为同意建设后到2025年5月。
3.提交材料。参加验收的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提交《济源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一份)(附件2),并提供各项相关佐证支撑材料。计划任务书是本次验收的主要依据。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对重点实验室验收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现场验收。工科局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予以批准开放运行。
二、考核结果应用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暂缓的整改一年后再次验收,仍不通过的予以撤销资格。无故不参加验收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31日前,参加验收的单位将《济源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第二行政区8号楼8322室发展与资源配置科,电子版发送至gkwfzk8343@126.com
联系电话:0391-6633870
附件:1.待验收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2. 济源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管工科〔2021〕104号)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