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担单位:
根据《济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源市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科〔2017〕55号)、《济源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源市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济源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财〔2018〕2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拟于2026年4月23日对2023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进行评价验收,现将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济源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见附件)。
二、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材料按以下顺序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1.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任务书复印件;
3.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包含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清单等财务凭证;应附大额财务票据及凭证。有收入的项目需提供收入明细表、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6.项目完成的有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申请(授权)专利、成果鉴定、产品(行业)标准、用户使用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论文、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材料;
7.项目如有调整或延期的情况,需提交调整或延期批复;
8.其他证明材料。
三、验收程序
1.专家组到项目承担单位听取项目情况汇报。项目课题组以PPT形式汇报,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和财务支出及项目绩效分析情况(20分钟左右);
2.专家质询;
3.技术专家查看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4.财务人员查看项目经费使用支出情况,包括研发经费归集、相关票据证明、项目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完税证明等;
5.专家内部合议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准备验收材料。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70923524@qq.com邮箱,纸质版资料于4月21日前报送到济源示范区工科局发展与资源配置科(第二行政区8号楼8322)。
联系电话:6633870
附件:2023年度济源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