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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库标准化指南
时间:2021-12-24 | 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方便享受政策,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了惠企政策发布、宣传、解读机制,梳理公布了惠企政策清单,主动精准推送政策。现将梳理的惠企政策48条(项)向市场主体进行公布,具体咨询、申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事项可联系业务科室。

 

20211224

 

【政策编号】:410881GK001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政策级别】:河南省工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给予30%左右的财政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1124号)

【享受主体】: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 结构完善,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享受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2.施项目的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3.申报项目(新建项目除外)需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库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申请表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查询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二、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符合项目管理及环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其他证明材料。

三、企业财务及项目投入情况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或防伪码)

2.本年度16月份的会计报表

3.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合同等资金证明材料

5.实际完成投资发票清单。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发布通知;2.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请报告;3.工科委制定资料评审方案,并进行评审;4.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并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5.省工信厅进一步组织评审;6.资金拨付。

【办结时限】:10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规划与产业政策科 6836065

 

 

 

 

 

【政策编号】:410881GK002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项目奖励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

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一年度竣工投产的总投资额(含土地、厂房和设备等)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新(扩)建一般工业项目和总投资额(含土地、厂房和设备等)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上一年度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 结构完善,且正常经营 2 年以上

【享受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2.施项目的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3.申报项目(新建项目除外)需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库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申请表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查询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二、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符合项目管理及环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其他证明材料。

三、企业财务及项目投入情况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或防伪码)

2.本年度16月份的会计报表

3.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合同等资金证明材料

5.实际完成投资发票清单。

【申报流程】:示范区工科委发布通知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工科委制定资料评审方案,并进行评审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并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示范区工科委进一步组织评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资金拨付。

【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规划与产业政策科 6836065

 

 

 

【政策编号】:410881GK003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

【享受主体】:在济源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享受条件】: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

【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级/省级出具的有效认定文件

【申报流程】:1.企业向工科委提出资金扶持申请;

2.工科委予以认定后,给予对应的扶持资金。

【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规划与产业政策科 6836065

【政策编号】:410881GK004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企业规模化发展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符合济源产业升级方向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且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工业企业

    【享受条件】:对符合济源产业升级方向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清单】:免申即享

【申报流程】:根据发统局出具的名单,函询相关部门后,报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  10 )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行监测协调局 6633684

 

 

 

 

 

 

 

 

 

 

 

 

 

【政策编号】:410881GK005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小升规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工业企业

    【享受条件】: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财政部门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清单】:免申即享

【申报流程】:根据发统局出具的名单,函询相关部门后,报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  10 )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行监测协调局 6633684

 

 

 

【政策编号】:410881GK006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享受条件】:对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清单】:免申即享

【申报流程】:根据国家工部文件对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企业名单,函询相关部门后,报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  10 )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行监测协调局 6633684

 

 

 

【政策编号】:410881GK007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助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1〕124号)

【享受主体】: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享受条件】: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投资计算区间内总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元。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补助额度为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清单】: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工信、财政部门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设备、软件补助资金申请表;

5.设备、软件应用主要场所现场彩色照片,申报补助设备的全景照片及铭牌照片;

6.设备、软件建设情况说明(含项目总投资、已完成投资、主要建设内容、进度、应用效果等);

7.在规定计算区间内购置设备、软件的合同、发票、记账凭证、银行回单、入库单等;按照同一合同对应发票、记账凭证、银行回单、入库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依次循环编排;

8.在规定计算区间内实际完成投资发票列出清单,清单中对应的每张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信息便于查验。企业提供的发票清单必须经税务部门逐页盖章确认;

9.设备等相关环保证明文件;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

11.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12.2022年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9;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企业准备申请材料,企业提出申请,运行局受理企业资料,资料符合要求报省厅中小企业局。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  10 )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行监测协调局 6633684

 

 

 

 

 

 

 

 

 

【政策编号】:410881GK008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上一年度新增的,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单笔单户担保额、年化担保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通过奖补方式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2172号)

【享受主体】:融资担保机构

【享受条件】: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了相关基础数据,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上一年度新增的,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单笔单户担保额、年化担保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通过奖补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清单】:1.融资担保机构奖补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经合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2020年度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

6.受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是小微企业的自我声明(均需加盖公章

7.受保企业、协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联保、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联保、再担保)贷款到账凭证,担保费收取凭证受保企业划型结果按照附件2中的担保对象逐笔业务依次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每笔担保贷款的合同、到账凭证、保费收取凭证装订在一起)。

8.再担保机构需提供所开展符合条件的再担保业务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9.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申报流程】:企业准备申请材料,企业提出申请,运行局受理企业资料,资料符合要求报省厅中小企业局。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  10 )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行监测协调局 6633684

 

 

 

【政策编号】:410881GK009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鼓励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由财政部门按照省级财政奖励的30%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在济源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享受条件】: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国家级/省级出具的有效认定文件

【申报流程】:1.企业向工科委提出资金扶持申请;2.工科委予以认定后,按流程给予对应的扶持资金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6633204

 

 

【政策编号】:410881GK010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支持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活动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财政部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进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按每项目录30万元的标准,由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在济源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享受条件】: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进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

【申报材料清单】:有效认定材料证明

【申报流程】:1.企业向工科委提出资金扶持申请;2.工科委予以认定后,按流程给予对应的扶持资金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6633204

 

 

 

 

 

 

 

 

 

 

 

 

 

 

【政策编号】:410881GK011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支持再生铅资源综合利用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豫光、万洋、金利等回收利用废旧蓄电池发展再生铅的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扶持政策外,由受益财政按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形成销售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在济源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享受条件】:企业必须为回收利用废旧蓄电池发展再生铅的企业,镇、街道、片区为受益财政的,企业向镇、街道、片区提出资金扶持申请,市财政为受益财政的,由企业向工科委提出资金扶持申请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相关销售情况资料

【申报流程】:1.企业向工科委提出资金扶持申请;2.工科委予以认定后,按流程给予对应的扶持资金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6633204

【政策编号】:410881GK012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省级奖励

    【政策级别】:省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

【申报材料清单】:省级质量标杆申报清单:

1.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2.企业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国家级质量标杆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网站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3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市级奖励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

【申报材料清单】:省级质量标杆申报清单:

1.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2.企业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国家级质量标杆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网站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4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奖励   

【政策级别】:省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

【享受主体】:创新中心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创新中心培育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1.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2.并按照其《填写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编制《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申请报告》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5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奖励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凡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补助。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中心及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单位,享受省相关扶持政策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创新中心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创新中心培育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1.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2.并按照其《填写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编制《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申请报告》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6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载体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通过济源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运营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载体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写孵化载体申报表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7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

    【政策级别】:市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写《河南省创新引领型企业申报表》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8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

    【政策级别】:省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省财政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配套奖励。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省财政科技资金根据企业规模给予资金奖励,对迁入我省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科〔2020〕135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19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级别】:市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市财政科技经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配套奖补,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高新技术科   6633862

 

 

 

【政策编号】:410881GK020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牵头组建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牵头组建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1.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协议书

2.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3.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4.申请单位承诺书

5..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1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新型研发机构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省科技厅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

    【享受条件】:经省科技厅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材料清单】:1.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2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经遴选被省政府认定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省财政奖励的50—100%给予配套性补助;对符合济源产业发展规划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可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新型研发机构用地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19〕25号)执行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经遴选被省政府认定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材料清单】:1.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3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星创天地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通过济源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运营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通过济源认定的星创天地建设单位,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星创天地

 

【申报材料清单】:1.星创天地申请书

2.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4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产学研合作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济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的,或者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或有效发明专利的,按技术成果交易额的20%给予承接单位补助,每个项目最多30万元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济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的,或者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或有效发明专利

 

【申报材料清单】:1.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

3.申请单位承诺书

【申报流程】:通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5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技术合同登记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济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并在济源科技大市场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信息系统登记的,按其当年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8万元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济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并在济源科技大市场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信息系统登记

【申报材料清单】:1.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

3.申请单位承诺书

【申报流程】:通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6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科学技术奖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强化科技成果激励,示范区辖区内单位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00万元、一等奖的奖励5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奖励3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20万元、三等奖的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通过济源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

【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清单:

1.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2.相关材料附件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7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环保企业)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申报材料清单】:1.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3.相关材料附件

【申报流程】: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认定文件进行资金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6633837

 

 

【政策编号】:410881GK028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院士工作站建设奖补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济源企业与院士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省科技厅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济源示范区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17169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单位

 【享受条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通过的院士工作站均可享受

【申报材料清单】:依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申报流程】:省科技厅直接奖补,市级奖补在函询相关部门后,报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人事与人才服务科 6633673

 

 

【政策编号】:410881GK029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奖补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济源企业与中原学者合作建成中原学者工作站的,省科技厅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20100)、《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通过的中原学者工作站均可享受

【申报材料清单】:依据河南省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

【申报流程】:省科技厅直接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人事与人才服务科 6633673

 

 

 

 

【政策编号】:410881GK030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中原英才”系列领军人才项目支持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济源示范区评选为“中原英才”系列领军人才的,给予其项目资金支持1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

【享受主体】:人才研发、建设等项目所在单位

    【享受条件】:经省科技厅、工信厅审核评选的“中原英才”系列人才均可享受

【申报材料清单】:依据当年省科技厅、工信厅申报指南为准

【申报流程】:省科技厅、工信厅直接奖补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人事与人才服务科 6633673

 

 

 

 

 

【政策编号】:410881GK031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河大纳米材料产业中在济攻读纳米材料系列专业的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河大纳米材料产业中在济攻读纳米材料系列专业的硕士、博士并参与科研的,分别给予700、1300元的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纳米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办﹝201931号)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人才

    【享受条件】:经审核无误,在济攻读纳米材料系列专业并参与科研的的硕士、博士等人才

【申报材料清单】:经济源市纳米材料产业园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分别在人才所在公司和工科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金融局报批

【申报流程】:提供经校方和河大纳米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的人才名单、参与科研项目证明以及审核证明和个人账户等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人事与人才服务科 6633673

【政策编号】:410881GK032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资金扶持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按不同类型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0万元—5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提供10万元—2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引进省部级高端人才市级优秀人才青年英才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0万元—5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刚性引进或培育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端人分别给与700万元、300万元、70万元奖励;我市引进和培育的各类人才,在济工作期间被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相当层次的专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被评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及相当层次的专家,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经省级认定的科技团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际、国内、省内先进经省以上登记的科研成果研发团队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等

【政策依据】: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意见(试行)》(济办〔2018〕4号)2021济源示范区“智汇济源”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公告》(济管工科﹝2021﹞83号

【享受主体】: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享受条件】:2021年申报评审分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国家、省级人才项目申报人员,或已落户济源的人才(团队)。

(一)创业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或技术岗位3年以上;

2.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济源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示范区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

3.须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市外跟进的风险投资须达到创业投资额的30%以上

创业人才应在201811日后来济源创业,且在202171日前在济源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二)创新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某一专业或领域有突出贡献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

3.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4.具备较高科技创新能力,专业领域符合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创新人才201811后到济源工作;或尚未到示范区工作、但已与相关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217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济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济工作3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符合上述高层次创业或创新人才的标准

2.创新创业团队须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3.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认真履约;或所创办企业须在济源完成工商注册、参保等相关手续。

上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均不受年龄限制,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制。

【申报材料清单】: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可登录济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申报,根据要求填写《济源示范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同时报送项目计划书、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工作经历和有关科技成果查新报告、评价报告、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中已在济源落户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需由相关受益财政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拟扶持意见

【申报流程】:通过部门会审、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研究决定后,按程序签订合作协议,启动资助拨付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人事与人才服务科 6633673

 

 

 

 

 

 

 

 

 

【政策编号】:410881GK033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和奖励资金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保费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对获得国家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经省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1124号)

【享受主体】: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且能够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截至申报日,申报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 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享受条件】:1.企业建立市级及以上的研发平台,具有装备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2.申报产品符合《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3.企业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4.企业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申报的首台(套)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5.产品应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6.首台(套)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单批次关键零部件价值在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清单】:按照通知要求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财政厅发布通知;2.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申报材料;3.济源工科委、财政金融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向省工信厅、财政厅上报;4.省工信厅、财政厅组织评审;5.资金拨付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新型材料科     6633807

 

【政策编号】:410881GK034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河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助

    【政策级别】:省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不超过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1124号)

【享受主体】: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且能够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截至申报日,申报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 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享受条件】:在机械、汽车、电子、食品、化工、冶金、建材、医药、纺织、服装等重点工业行业,开展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的示范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选择有行业或区域代表性,有明显成效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机器换人”项目及补贴资金统一评审,将符合条件、示范效果良好的项目,列入“机器换人”示范项目

【申报材料清单】:按照通知要求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财政厅发布通知;2.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申报材料;3.济源工科委、财政金融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向省工信厅、财政厅上报;4.省工信厅、财政厅组织评审;5.资金拨付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新型材料科     6633807

 

 

 

 

 

 

 

 

 

 

【政策编号】:410881GK035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购买使用我市并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部件的单位奖励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购买使用我市并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部件的单位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济政〔201727号)

【享受主体】:在济源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且能够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截至申报日,申报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 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享受条件】:购买使用我市并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部件

【申报材料清单】:按照通知要求

【申报流程】:1.企业向示范区工科委、财政金融局提出资金奖励申请;示范区工科委、财政金融局审核认定后,拨付资金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15)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新型材料科     6633807

 

 

 

 

 

 

 

 

 

 

 

 

【政策编号】:410881GK036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研发机构奖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济源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平台建设/依托单位(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经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新认定的济源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申报材料清单】: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建立平台文件

【申报流程】:平台建设/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工科委审核并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2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发展与资源配置科6633870

 

 

 

 

 

 

 

 

 

 

 

 

 

 

 

 

【政策编号】:410881GK037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大科技专项按照每项给予80200万元、技术创新项目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科技攻关计划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软科学计划每项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资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项目实施单位(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项目后补助、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计划

【申报材料清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

【申报流程】: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工科委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资助额度后函询相关部门意见,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2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发展与资源配置科6633870

 

【政策编号】:410881GK038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市级配套补助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获得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的企业,按省核定的应补助总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获得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的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省财政厅、科技厅下达的资金清算文件

【申报流程】: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工科委审核并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2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发展与资源配置科6633870

 

 

 

 

【政策编号】:410881GK039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补助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向社会开放仪器设备,实现资源共享。对提供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按年度实际开票收取的服务费用给予15%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对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按年度实际开票支付的使用费给予1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补助1万元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

【享受主体】:企、事业单位

    【享受条件】:提供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

【申报材料清单】: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凭证

【申报流程】: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工科委审核并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达后(2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发展与资源配置科6633870

【政策编号】:410881GK040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

【申报材料清单】:以上级部门具体组织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1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省级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省认定的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其中,平台入选培育对象后,先给予补助金额的40%,平台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金额的60%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河南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2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

【申报材料清单】: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网站填报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3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保费补贴,保险补助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省级部门认定为首版次软件产品

【申报材料清单】:该项工作暂未开展,以上级部门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免审即享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4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双创”基地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双创”基地,分别给予其申报单位80万元、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意见》(济政〔2017〕16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双创”基地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纸质申请材料

【申报流程】: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落实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5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意见》(济政〔2017〕16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企业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提供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原件和真实性承诺等资料

【申报流程】: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落实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6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获得省级优秀或特色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获得省级优秀或特色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申报单位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意见》(济政〔2017〕16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评为省级优秀或特色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省级优秀或特色电子商务平台认定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的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落实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7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资金奖励

【政策主要内容】:对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获得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意见》(济政〔2017〕16号)

【享受主体】:企业

【享受条件】:被认定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

【申报材料清单】:企业填报相关试点示范申报书等纸质申报材料,其中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落实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产业融合办公室   6633923

 

 

 

 

 

 

 

 

 

 

 

【政策编号】:410881GK048

【政策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政策名称】:济源市进一步支持中原国际白银城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级别】:示范区本级

【政策类别】:专项扶持

【政策主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人才保障力度四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

【政策依据】:《济源市进一步支持中原国际白银城发展的若干政策》

【享受主体】:入驻中原国际白银城的白银等饰品加工企业

    【享受条件】:入驻中原国际白银城的白银等饰品加工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按照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申报流程】:企业根据文件进行申报,白银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按照惠企政策兑现流程审核无误,公示后进行兑付。

【办结时限】:财政资金到账后20个工作日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白银城领导小组办公室8320009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1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