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2015年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8-29 | 来源:济源之窗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8月20日

  2015年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首要任务是稳定经济增长。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安排,确定了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包括10部分52项任务。

  一、切实增加有效投资

  1.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狠抓投资进度,对力帆新能源汽车、中沃碳酸饮料、蓝天聚氨酯等年内计划竣工项目,倒排工期,卡死节点,确保按期竣工投产投用;强力推进西安交大科技园、中国煤科钻探装备、虎岭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等36个在建重点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凡列入重点项目管理的未开工项目,确保秋收后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大项目办)

  2.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确保上半年开工项目8月份前办结所有审批手续;下半年开工项目,10月份前全面办结。(责任单位:市政府大项目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联审联批各成员单位)

  3.努力完成项目入库任务。建立拟入库项目台账,明确各单位每月入库任务,对制约项目入库的问题进行集中交办,确保按时足额完成投资入库任务,为完成年度投资目标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狠抓项目谋划,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和“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部署,争取再谋划储备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大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积极推进PPP项目落地。落实好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市PPP项目推进的操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做好第二批PPP项目的推介工作,力争入选财政部或财政厅示范项目库,积极抓好济阳高速、老年公寓等7个全省PPP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

  6.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继续落实已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单位开展团购,组建市公共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力争三季度、四季度分别完成销售1000套,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全力保障工业运行

  7.着力解决重点企业运行困难。围绕今年确定的3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00家省、市重点服务企业,继续坚持市级领导分包和市直部门对接,分类指导帮扶,逐一解决企业反映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传统产业特别是大型骨干企业尽快摆脱困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8.引导重点企业合理转移。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分行业、分企业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组织工业企业和电商平台对接,引导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产能向“一带一路”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有序转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9.建立重点工业产品供应渠道。及时发布企业产品供需目录,搞好钢材、水泥、煤炭等重点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对钢铁、建材、煤焦化等重点工业产品,建立本地产品直供绿色通道,扩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提高产品本地消化吸收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0.完善工业经济运行预测监测平台。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以及用电量、工业税收、产品价格等先行指标作为分析监测重点,做好日监测、旬报告、月分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1.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2.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出台装备制造提升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方案,加快优势产业集群培育。(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深入开展开放招商

  1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装备制造、“互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以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全年到位资金突破250亿元,新引进龙头项目10个以上,落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8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组织参与经贸招商活动。做好节会招商,组织参加2015年中央企业河南行活动、第十九届厦洽会、河南省2015“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物流合作境外推进活动等重大经贸活动,举办5次以上专项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开展签约项目专项督查。组织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对未落地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及时解决立项、环评、土地、资金等问题,促进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达产;对于确实无法推进的项目,重新进行资源配置,用于安排其他条件更成熟的招商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积极对接优质资源。抓住国家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积极对接重点外迁企业、医院、学校等优质资源,认真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大型企业“十三五”战略布局,重点对接装备制造、“互联网+”、电商、节能环保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努力抓好农业生产

  17.密切跟踪秋粮生产。抓好田间管理措施落实,力争秋粮生产再获丰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8.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业。稳步推进“一园两带十农庄”建设,打造“半小时圈”和“1小时圈”旅游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9.综合整治农畜产品质量。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强制病种免疫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综合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20.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小浪底北岸(济源)灌区、王屋山供水复线、中小河道治理、节水灌溉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做好河口村水库、三湖治理等项目的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继续强化要素保障

  21.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强补充耕地储备,力争全年完成土地开发整理5000亩,实现新增耕地2000亩;做好邵原镇崔家庄等28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2.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加快处置批而未用土地,完善批而未用土地的监管机制,力争2015年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率不低于30%,2012—2014年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征地率不低于80%,供地率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3.全力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全力服务好重点企业和项目用工,加强用工市场监测、重点企业稳岗培训,根据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介入做好人力资源储备,确保项目建设不受用工影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搭建就业招聘服务平台。举办秋季就业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的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努力做好银企对接。抓好上半年银企签约资金的跟踪落实,利用项目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组织多形式银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6.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助保贷”、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土地出让周转资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融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投资公司)

  27.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无偿资金工作力度,全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督导检查,提高资金审批速度和拨付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培育发展持久动力

  28.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继续推进钢铁、铅锌、能源、化工等传统支柱主导产业延链条,补短板,做大总量,大力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结合中国制造2025,加紧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9.发展壮大服务业。加快“全域旅游”规划编制评审,认真落实实施“全域旅游”建设87项台账任务,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落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建设首个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对接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加快实施与“一亩田”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农牧局)

  3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照东沟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模式,结合各自资源条件特点,每个镇选择1—2个美丽乡村进行规划设计,加快推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1.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强化与北京、上海、西安、郑州、洛阳等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全年新建创业基地、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平台6家以上,培育科技孵化器2个。(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32.加大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加快西安交大济源科技园建设,完善提升科技大市场综合服务功能,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33.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组织开展第二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开展第二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新增创业孵化基地5家,争创省级创业孵化基地2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及时跟进国家、省“互联网+”行动计划,认真研究我市优势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力争尽快见到效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深化各项改革

  35.抓好我市承担的国家、省试点改革任务。承担13个国家、省试点和示范区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含金量高的政策或项目。(责任单位:承担试点任务各牵头单位)

  36.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底前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7.加快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推动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国家级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38.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制定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出台豫光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完成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市投资集团组建工作,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投资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深化金融体系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超市功能和内容,争取省新型城镇化母基金支持,探索设立新型城镇化子基金;出台加快保险业发展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40.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一批PPP项目实施,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八、做好规划编制

  41.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十三五总体规划指导规划意见起草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启动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专项规划任务各有关单位)

  42.谋划对接一批“十三五”重点项目。围绕“十三五”规划项目库,谋划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加大对接沟通力度,重点跟踪落实焦济洛城际铁路、济阳高速、济洛高速等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盘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扎实做好民生实事

  43.全力保障和服务民生。抓好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十件实事”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责任单位:承担民生任务各有关单位)

  44.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全年完成免费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十、优化发展环境

  46.积极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强对重点企业资金运行异常情况监测,设立过桥资金池,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

  47.严肃整治金融秩序。加快建立金融法庭,严厉打击企业、个人失信、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法院)

  48.强化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加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监测预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极端事件。(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

  4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消防、交通运输、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0.打好防汛抗旱攻坚战。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1.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大力整治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风险隐患,继续深化围绕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2.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印发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1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