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济源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济管工科〔2021〕164号)、《济源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济管工科〔2021〕165号)、《济源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济管工科〔2022〕70号)、《济源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济管工科〔2022〕71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济源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价对象
(一)济源示范区内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条件的单位。
(二)济源示范区内已被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及评价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及评价的济源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请分别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1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发送至邮箱。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2.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及评价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3.请申报和被评价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示范区工科局高新技术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丽霞 周映雪
联系电话:6633862
电子邮箱:jygxk@126.com
报送地址:济源第二行政区8号楼8430室
附件:1.济源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济源众创空间申报书
3.济源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工作总结(模板)
4.济源众创空间年度工作总结(模板)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