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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2-16 | 来源: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助力

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动员广大科技力量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了《济源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财政金融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济源示范区乡村振兴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10         


济源示范区

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期,是农村全面小康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的关键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关于印发〈关于开展6+1双百人才联镇助村”行动建立人才下沉服务乡村振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升、倡导推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强调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举措,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做优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面对现代化农业发展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激发农村创新动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创新驱动农业产业发展。

2.瞄准基层需求、开展精准服务

选准切入点,抓准着力点,及时开展乡村产业发展调研工作。针对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技术瓶颈,结合省、示范区、镇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专业特长,因地制宜,调集相应科技资源,对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精准服务,突出科技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实效性。

3.统筹科技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科技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省、示范区、镇科技特派员联动机制,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措施,不断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

(三)主要目标

示范区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为依托,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和力量,按照“产业组团、镇级组队、服务到点、统筹调度”的组织形式,从各有关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无公职的乡土人才、致富能手、企事业单位退休科技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科技特派员,重点面向脱贫、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方案:从20212025年,组建5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11镇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选派75名以上市派科技特派员和55名以上镇派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重点任务

)提升农业农村科技支撑水平

针对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乡村现代化农业发展。重点种子繁育、疫病防控、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土壤改良、食品安全、农业高效节水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功能农业等方面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乡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逐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以科技特派员为抓手,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构建“科技特派员+乡村产业”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探索农业领域科技服务长效机制,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指导,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瞄准乡村科技和人才短板创新服务理念,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全产业链、全方位精准化服务,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增强脱贫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全面乡村振兴进程。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乡村特色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电商、直播等方式宣传、推广销售优质农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

组织形式

(一)产业组团。根据济源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按专业领域,组建5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以下简称市产业服务团)。每个市产业服务团指定1名单位分管领导(或产业专家)担任团长,负责统筹协调本产业领域的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

(二)镇级组队。组建11支镇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以下简称镇服务队),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队长。镇服务队要摸清辖区内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开展科技服务。各镇要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科技特派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并悬挂“XX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牌子。

(三)服务到点。市产业服务团、镇服务队要与有产业发展需求的乡村逐一对接,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指导帮扶一批乡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养大户等通过“传、帮、带、扶”,培养一批农业技术能手,打造一支扎根基层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增强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统筹调度。服务队自身力量不能满足辖区内乡村产业科技发展需要的,要及时与市产业服务团提出技术需求,由团长协调本团的科技特派员给予支持或向相关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上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予以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服务周期原则上为5年,根据年度履职情况、科技特派员意愿、工作调动或服务对象需求,每年适时进行部分调整。

四、政策措施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力量

1.拓宽征集渠道。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为辅,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让科技服务逐步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等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动员包括农业、科技、信息、环保、文旅等各方面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

2. 强化技能培训。用好创业培训基地、科普传播基地、星创天地等培训资源,通过邀请相关领域内技术专家开展理论学习和技术指导,提高科技特派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日常技术服务中,要大力发挥省优秀科技特派员传、帮、带的作用,推动提升科技特派员群体整体能力;更要在特殊时期,高效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开展方便、快捷、高效的在线学习与培训工作。

(二)强化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

1.加强跟踪管理。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接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共同管理。各市产业服务团、镇服务队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联系沟通和服务管理工作,及时跟踪了解科技特派员履行职责情况,切实解决困难问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其有参与服务的必要时间和精力并指导督促其用心服务、深入服务。

2.注重服务实效。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20次。市产业服务团、镇服务队要积极主动、创新服务,不断培育壮大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科技特派员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扎根基层,主动作为,加强服务,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主战场,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3.建立服务台账。科技特派员每次到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及时将服务信息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报备,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认真考核评价。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进行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联合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市产业服务团、镇服务队、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包括组织领导、履职情况、服务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宣传报道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等次。其中“优秀”科技特派员等次不超过总人数的15%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优先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予以调整退出

(三)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1.设立专项经费。市产业服务团的工作经费由示范区财政统筹解决5个市产业服务团的工作经费每团每年支持10万元(其中包括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县派科技特派员经费)11镇服务队每队每年支持6万元工作经费,由示范区财政和镇财政各支付3元。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期间,不得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向指定受援对象收取课酬、咨询费等额外费用。

2.明确支出范围。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下乡服务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保险费用、培训费用和实际服务中产生资料费、材料费、检测费等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使用做好监管,确保支出合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开支,由所在单位按照或参照本级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报销。在聘期内,所在单位负责为科技特派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

1.加大正向激励。科技特派员获得“省优秀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作为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向省科学技术厅予以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评聘职称时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并享受职称加分政策等。科技特派员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

2.支持离岗创业。对符合离岗创业条件且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科技特派员,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3.保护合法收益。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农村科技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转化所得净收入,科技特派员研发团队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取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各相关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及时跟踪了解科技特派员履行职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受援对象要积极配合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并创造必要条件。科技特派员要扎根基层,主动作为,加强服务,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挖掘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典型事迹、典型人物、经验做法,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新经验、新模式、新成效,营造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创新创业相关部门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团队、个人以及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通报表扬。

附件:1.济源示范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名单

      2.济源示范区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名单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1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