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承担钢铁、有色金属、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纳米等新型材料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省内外新型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1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