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32条,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条,重大会议情况及重点工作情况1条,人事任免情况8条,其它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 日至2011年12月31日,工信局办公室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落实专人专线,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以来尚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和培训活动情况
先后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宣传,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六、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副局长李亚敏为组长,办公室、信访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机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提供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宣传教育室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鉴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济源之窗、12345及领导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济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2年2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