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委属二级机构:
按照示范区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示范区工科委对2023年8月1日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的通知》(济管工科〔2022〕60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决定失
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8月3日
附件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的通知》 | 济管工科〔2022〕60号 |
2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惠企纾困工作的若干政策》 | 济管工科〔2022〕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