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核心竞争力,破解济源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根据《济源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济管工科〔2025〕11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济源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条件
参照《济源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济管工科〔2025〕11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备案程序
(一)单位申请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由牵头企业填报《济源创新联合体组建备案书》《济源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前一并报送工科局高新技术科。
(二)受理审核
材料受理后,工科局组织专家对牵头单位资格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备案名单。
(三)公示备案
工科局对通过审查的创新联合体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正式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济源创新联合体分批次开展备案工作,第一批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5日;7月15日之后提交材料的,按上述程序进行,工科局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四、有关要求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济源示范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任务,认真研究产业发展优势和企业发展特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指导牵头企业围绕产业创新需求开展济源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力争实现济源示范区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创新联合体全覆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高新技术科
电 话:0391-6633862
邮 箱:jygxk@126.com
地 址:第二行政区8号楼8430室
附件:《济源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济管
工科〔2025〕117号)
2026年5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10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