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完善科技孵化服务链条,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9月22日
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促进我省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和服务体系,按照《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加强和提升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为制定众创空间支持政策、促进发展和动态管理的提供依据。
一、评价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以提升完善众创空间服务创新创业的功能和水平,促进建立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模式,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以优化创新创业孵化环境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导向。
(二) 科学设置原则。按照众创空间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众创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采取定性与定量、总量与比值相结合的方式,对众创空间的综合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三)客观公正原则。评价指标依据众创空间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中报送的年度统计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参考众创空间在河南省众创空间月报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开展客观评价。
(四)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全省创新创业和众创空间未来发展实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各类创业者的发展新需求。
二、评价内容
众创空间评价内容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一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25%、55%、20%,加分项10分。
(一)服务能力。主要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服务人员对接初创企业和团队数量、当年服务企业落实政府普惠政策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孵化绩效。主要从每千平米常驻初创企业/团队数量、围绕依托单位产业链服务企业/团队数量、科技人员创业企业和团队占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比例、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比例、常驻初创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和团队数量、当年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培训数量以及当年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可持续发展。主要从众创空间总收入及增长率、当年常驻初创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人数、当年开展的特色工作及突出服务以及当年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加分项。用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
(一)评价范围。河南省内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
(二)评价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方法。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分别计算各指标得分,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方法计算基础指标得分,与加分项得分相加得出众创空间综合评价得分。
(四)评价组织实施。众创空间按照有关要求,按期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总结和佐证资料。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众创空间的统计数据、总结材料、评价工作负有指导、审核、监督的职责。省科技厅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重要依据。
(五)评价结果。众创空间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河南省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资料的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众创空间,评价结果直接不合格。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报请科技部取消其国家级资格,同时取消其省级资格;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省级众创空间,取消其省级资格。取消国家级或省级资格的众创空间,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众创空间。
四、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类别 |
分类 |
|
评价指标 |
众创空间权重 |
专业化众创空间权重 |
||
服务 能力(25%) |
1.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 |
定性 |
7% |
— |
1.2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 |
定性 |
— |
7% |
|
1.3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定量 |
5% |
5% |
|
1.4众创空间服务人员对接初创企业和团队数量 |
定量 |
6% |
6% |
|
1.5当年服务企业落实政府普惠政策情况 |
定性 |
7% |
7% |
|
孵化 绩效(55%) |
2.1每千平米常驻初创企业数量 |
定量 |
7% |
— |
2.2围绕依托单位产业链服务企业数量 |
定量 |
— |
7% |
|
2.3每千平米常驻团队数量 |
定量 |
5% |
— |
|
2.4围绕依托单位产业链服务团队数量 |
定量 |
— |
5% |
|
2.5科技人员创业企业和团队占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比例 |
定量 |
7% |
7% |
|
2.6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比例 |
定量 |
7% |
7% |
|
2.7常驻初创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定量 |
10% |
10% |
|
2.8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和团队数量 |
定量 |
6% |
6% |
|
2.9当年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培训数量 |
定量 |
7% |
7% |
|
2.10当年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情况 |
定性 |
6% |
6% |
|
可持续 发展(20%) |
3.1众创空间总收入及增长率 |
定量 |
7% |
7% |
3.2当年常驻初创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人数 |
定量 |
6% |
6% |
|
3.3当年开展的特色工作及突出服务 |
定性 |
7% |
— |
|
3.4当年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
定性 |
— |
7% |
|
加分项 指标(计10分) |
4.1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定量 |
10分 |
10分 |
五、指标说明
(一)基本定义
众创空间运营团队:指众创空间内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运营管理团队。
常驻初创企业:指与众创空间签订入驻协议,且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在众创空间内的创业企业。
创业导师:指由众创空间聘任的,自愿为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提供创业服务和指导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家、投融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某个专业技术领域,为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诊断、检测等服务的,提供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共享资源的,以及提供融资、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服务的公共平台。
(二)服务能力
1.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指众创空间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情况。
1.2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建设有相关技术领域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情况。
1.3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服务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众创空间通过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导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连接国际创新资源、落实政策等各种服务形式所获得的收入。投资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众创空间通过自有资金入股、投资等形式所获得的收入。
1.4众创空间服务人员数量:指本统计年度内,在众创空间管理服务机构工作的专职总人数。
1.5当年服务企业落实政府普惠政策情况:指众创空间当年通过政策讲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申请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资金、税收等普惠政策情况。
(三)孵化绩效
2.1常驻初创企业数量:指评价周期内常驻初创企业的数量。
2.2围绕依托单位产业链服务企业数量:指评价周期内专业化众创空间在依托单位产业链上下游服务的企业数量。
2.3常驻团队数量:指评价周期内常驻团队的数量。
2.4围绕依托单位产业链服务团队数量:指评价周期内专业化众创空间在依托单位产业链上下游服务的团队数量。
2.5科技人员创业:是指创业团队的创始人,初创企业的法人代表应为科技人员,或团队和企业的核心技术、项目牵头人为科技人员。其中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2.6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比例:指获得各类知识产权授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的常驻初创企业(团队)与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总数的比例。
2.7常驻初创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比例:指常驻初创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常驻初创企业总数的比例。
2.8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和团队数量:指评价周期内获得投融资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的数量(包括种子基金、天使投资、A轮融资、B轮融资、C轮融资新三板或上市、银行信贷、担保等)。
2.9当年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培训数量:创新创业活动指针对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以及本地区创业者开展的投融资路演、宣传推介、创新创业赛事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数量。创业教育培训指众创空间开展针对大学生、服务的团队和企业以及本地区创业者的创业教育培训,以及各类公益讲堂、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2.10当年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情况:指在本统计周期内,在孵企业和团队参加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赛事情况以及获奖数量。
(四)可持续发展
3.1众创空间总收入及增长率:总收入指本统计周期内,众创空间各项收入之和;增长率指与上一年度总收相比的增长比例。
3.2当年常驻初创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人数:是指在创业企业工作大学生人数。其中, 大学生,是指本统计周期内毕业的或者毕业一年内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3.3 当年开展的特色工作及突出服务:指评价周期内众创空间在组织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参加河南省科技创创新创业业大赛、人员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人才引进、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特色服务活动;评价周期内对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服务中成效显著的案例。
3.4 当年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指评价周期内众创空间在组织常驻初创企业和团队开展的成果转化情况及成效显著的案例。
(五)加分指标
4.1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在本统计周期内,常驻初创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