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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企业申报指南:技术合同登记
时间:2021-07-16 | 来源:

营商环境 | 企业申报指南:技术合同登记

(一)何为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二)技术合同分类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1.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法律主体之间就特定的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偿转移而订立的具有一定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协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

1、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2、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经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者销售许可。

4、技术秘密成果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一般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三)技术合同登记相关政策

1.免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免个人所得税

技术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地方政策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文件规定:促进科技成果形成和运用。对济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并在济源科技大市场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信息系统登记的,按其当年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8万元。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报流程

1.注册用户名ID和密码

首次申请技术合同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处由登记员负责审核,进行注册,给予用户名ID和密码。

2.网上系统填报

合同卖方根据签订的技术合同(应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网址:http://210.76.97.54),选择合同卖方,凭网上登录ID和密码进入技术合同网上申请,填写申请登记的合同详细信息,按提示逐项完成后提交。

3.认定登记

合同卖方持完整的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正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如涉外英文技术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进出口登记证明),《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到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处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技术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并核定技术性收入;对不予登记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不予登记”的字样;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分类登记,编列合同登记号,加盖登记专用章。

4.复核认定

对于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经各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后,携带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及出具的《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市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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