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管工科〔2024〕96号 签发人:李军华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
答 复
张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分摊技改补助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市镇(办)两级按税收分流比例承担技改补助资金事宜,经与财政局沟通,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出台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济源示范区与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济管〔2020〕13号),明确规定“落实企业扶持政策,企业享受的各项奖励扶持资金,由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受益财政负担”。根据文件规定,落实企业享受的奖励资金事宜,按照财政部门的安排给予兑现。
2.关于建立健全资金扶持机制确保政策落地实施事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3〕1号)明确提出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明确了支持企业规模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具体扶持政策,《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明确了优惠政策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落实政策资金公平、透明和有效。
3.关于加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定期沟通机制事宜,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和相关部门将加强与各开发区、镇、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具体政策的宣传,促进技术改造优惠政策有效落实。
感谢您对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9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0391-6836065
联系人:成尧遥
抄 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